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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16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而主办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根据省就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8] 5)的文件精神,学校定于20184 -6 月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并遴选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参加2018 年江西省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博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2018 年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 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5 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2018 年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

就业质量。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中报人须为团以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s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2018 年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互联网+”制造业,机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3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电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塔,媒休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厂播影视,设计服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相织机构代码复中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安排

1.4 月上旬,校内启动初赛中报工作各学院开始宣传动员。组队银名,报名时间4-5 月,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河”(http: /ey.nss.org.cn) 注册、根名并餐交参赛材料,

2.6月旬、校内专家评审,通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3.7 月组织参加江西省组织的省级复赛: 9 月中旬进行省级决赛

4.10 月上旬,组织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竞赛

五、校内赛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项目质量、学校项目报名总量及大赛的组织情况,设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若干: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六、相关任务与要求

1.招生就业处负责整个大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校内竞赛。

2.教务处负责组织从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成果,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参加创意组竞赛。

3.校团委负责组织从挑战杯”(“创青春”) 参赛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成果,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参加相关类别竞赛

4.各学院负责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本院学生

组成参赛团队,积极参加相关类别的竞赛。

七、其他

联系人: 吴琼老师 联系电话:13979978199

附件1:“互联网+”大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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