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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优秀团干评选细则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20

一、评选条件:

1、担任校、院、班的团干部;

2、综合测评在班级前40%

3、无任何违纪情况;

4、无挂科现象,学年内各门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以上,考查科目及格以上;

5、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坚决执行团的决议;

7、正确行使团员权力,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8、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集团规、大学生行为规范;

9、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不支持班级、团支部工作取消资格;(不交班费、不交团费、不参加团内活动。)

10、工作表现突出,对学校、班级建设有贡献,能很好的完成校、院和班主任分配的任务,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二、评选比例:

各团支部只能评出一名优秀团干

三、评选方法:

由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然后进行民主投票选举,选出人员经班主任审核后,将选举大会会议记录和评选结果上交我院团总支,经我院团总支、党总支审核批准后报送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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